法律咨询热线:13957705210
首页
律师简介
刑事诉讼
强制执行
刑事文书
经济犯罪
刑辩指南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刑事审判

刑事诉讼强制执行刑事文书经济犯罪刑辩指南刑事案例罪名分析取保候审刑事审判刑事证据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3957705210
联系人:林上乾
浙江 温州

提起刑事上诉的主体有哪几类?

添加时间:2018年6月27日   来源: 温州开设赌场罪律师     http://www.wzxsajls.cn/
1,被告人,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被告人的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
2,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没有上诉权,但他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八十二条,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如果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抗诉决定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待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以后向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温州开设赌场罪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57705210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